特定股權交易 2.0 大鬆綁:家族傳承與併購稅負負擔大幅減輕!

🏢 【稅務新訊】特定股權交易 2.0 大鬆綁:家族傳承與併購稅負負擔大幅減輕!

為了防堵「假賣股、真賣地」的規避稅負行為,政府自 110 年起實施房地合一稅 2.0。然而,過去過於嚴格的認定準則常誤傷優質企業併購與家族正常傳承。財政部於 115 年 4 月 21 日正式發布修正要點,帶來兩大重大利多。

📢 重要利多:舊案全面解套!

本次修法採「從優原則」,只要是尚未核課確定的舊案件,皆可適用最新的鬆綁規定。 若您過去因計算方式爭議尚在行政救濟或核定中,現在正是重新評估節稅空間的最佳時機。


一、 核心定義:什麼是「特定股權交易」?

當您交易公司股份(排除上市、上櫃及興櫃)時,若同時符合以下「雙 50%」原則,即視同房地產交易課稅:

  1. 持股過半:個人或營利事業直接或間接持有該公司股權超過 50%

  2. 價值過半:該公司股權價值中,有 50% 以上是由境內房地價值構成。


二、 115 年 4 月新規:兩大鬆綁重點

1. 分母改採「時價總額」:拒絕淨值陷阱

  • 舊痛點:過去分母採「淨值」,若公司負債高、淨值低,即便房地佔比不大,也極易超過 50% 門檻。

  • 新規優勢:若能提供會計師簽證或其他客觀時價證明,分母可改按**「各項資產時價總額」**計算,更符合商業實質,大幅降低不合理課稅壓力。

2. 明確日出條款:舊股權+舊房地「比例豁免」

  • 舊痛點:過去不論取得時間,只要達標就一律按新制課重稅。

  • 新規優勢:採二階段判斷。符合「110/6/30 前取得股權」且「104/12/31 前取得房地」之部分,可排除適用房地合一稅,回歸一般證券交易所得。


三、 實戰試算:比例豁免如何運作?

假設甲公司由某家族持有 60% 舊股權(110/6/30 前取得):

資產類別 取得時間 價值金額 稅制性質
原有房地 104/12/31 前 1.5 億元 舊制房地 (豁免區)
新增房地 105/1/1 後 1.0 億元 新制房地 (課稅區)
總計價值 2.5 億元

💡 計算結果:

  • 40% 的股權所得:按「房地合一稅」規定課徵。

  • 60% 的股權所得:受惠新規豁免,不適用房地合一稅,回歸證券交易所得。


四、 實務提醒與建議

  1. 檢視尚未核定案件:誠如前述,尚未核課確定的舊案皆可適用,請務必重新檢視申報內容。

  2. 新購資產的稅務風險:公司一旦新購入「新制房地」,將改變房地價值結構比率。未來處分股權時,新資產佔比部分仍須課稅。

  3. 文件準備:欲採用「時價總額」作為分母,須備妥會計師按時價查核簽證之報告,以供國稅局核認。


💡 小結:

這次修法對家族企業傳承是一大福音。透過**「時價認定」「比例豁免」**,有效減輕了非惡意避稅者的負擔。若您對目前的股權結構或尚未核定的案件有稅務疑慮,建議及早尋求專業諮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