賣房給兒再用贈與免稅送回去!小心被追稅近500萬 不想被罰該怎麼做?

爸爸也附和:「我這邊也能給你 244 萬,一年加起來 488 萬,幾年下來不就全拿回來了?」

然而,這種「善用免稅額」的做法真的沒問題嗎? 依照財政部中區、北區國稅局公開回覆,稅局看的不是表面,而是「價金有沒有真的移轉」

什麼情況有機會不被認定「假買賣真贈與」?

(一)立即返還 → 一定是假買賣

剛收了買房價金,立刻又轉回去,就算有逐年免稅申報,也會被認定是假買賣真贈與。

(二)短期內逐年返還 → 風險很高

就算拆成幾年轉回去,只要金流能追溯到那筆買賣價金,國稅局仍會視同假買賣。

(三)長期持有再贈與 → 才可能成立

如果賣方真的把錢留在自己帳戶多年,再「獨立決定」逐年贈與,而且有完整金流證明,才有機會被認定是真正的贈與。

R姐提醒,一旦被認定是假買賣,依照《遺產及贈與稅法》第 46 條規定,除了補徵原本應繳納的贈與稅外,還會加計利息,並處以所漏稅額「1倍至3倍」罰鍰。

【稅負試算】若以此案1,450萬交易為例:

1.扣除 244 萬免稅額後,應稅額 = 1,206 萬

2.贈與稅(10%)= 120.6 萬

3.再加上 1 倍罰鍰 =120.6 萬

合計至少241.2萬,而若是罰鍰3倍,則將高達482.4萬,數字相當驚人。原本想省稅,結果反而多花數百萬得不償失。

兒子貸款1,000 萬,父母再把錢送回兒子也算贈與?

這種情況就是「假買賣真贈與」的典型,因為兒子名義上有借貸,但實際是用父母返還的錢來還。國稅局會認定整筆 1,450 萬(扣掉免稅額後的部分)屬於贈與。

這案例提醒我們什麼?

1.契約 ≠ 安全:有契約、有代書,不代表就沒風險。

2.金流才是關鍵:資金只要繞一圈回來,就可能被盯上。

3.免稅額不是擋箭牌:逐年贈與必須獨立存在,不能和買賣價金掛鉤。

4.國稅局查核很細:AI會比對存摺、贈與申報和資金去向。

3種正確且合規的做法

真的買賣:子女付的價金,父母應留存或使用,而不是再轉回去。

乾淨做法:先用「逐年贈與」累積資金,等金流乾淨、紀錄完整後,再拿來買房。

專業規劃:大額交易前,先諮詢專業顧問,設計金流與契約,避免補稅與罰款。

最後,R姐表示,房子過戶不是問題,問題在於「錢有沒有真的換手」,還有#價格設定是否合理?R姐並直指,短期贈與是假買賣,低價過戶更是白忙一場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