財政部「會計紀錄完備正確」審核要點整理

依據最新公文與修正要點,非健保特約醫事機構欲申請成為「會計紀錄完備正確」單位,必須符合以下核心要件:

1. 申請對象放寬

  • 適用機構:非全民健康保險特約之私立醫療(事)機構。

  • 包含對象:私立醫院、診所、物理治療所、職能治療所、語言治療所、心理治療(諮商)所、聽力所及助產機構。

2. 核心申請條件

  • 前 1 年度合規:申請年度之「前 1 年度」必須依法設帳、記載、取得及保存憑證,並依實際所得辦理結算申報。

  • 經國稅局核實認定:該前 1 年度帳簿需經國稅局查帳核實認定。

  • 無重大短漏報:無涉及短漏報收入占該年度總收入比率超過 5%,或短漏報金額超過新台幣 50萬元 的情形。

  • 業務支出合法:薪資、租金等給付,需依法辦理扣繳申報(依所得稅法第88、89、92條規定辦理)。

3. 廢止認定的地雷(一犯就取消)

若經核准後,一旦出現以下情形,財政部將會廢止認定

  • 任意年度未依法記帳憑證報稅,或未符合保管辦法。

  • 被查獲全年短漏報收入占比超過 5% 或金額超過 50萬元

  • 經查獲全年度漏開收據達三次(含)以上

  • 國稅局查帳時,未在限期內提供帳簿文據供調查。

⚠️ 重中之重:醫療收據開立規範

收據是國稅局查核的重中之重。機構必須準備「業務收入收據」,並按順序編號、逐筆開立且自留存根。

每一張自費醫療收據上,必須完整記載以下 6 大法定項目

📄 自費醫療收據法定必備 6 要素

  1. 收據編號(必須按順序連續編號,不可跳號)

  2. 收據日期

  3. 醫療(事)機構之名稱、地點及統一編號

  4. 病患姓名

  5. 收費項目及其金額(各項自費治療、諮商項目需明細清楚)

  6. 收費總金額